铠装型电力电缆,可以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,电缆埋置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1电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,不得小于0.3m。

2电缆外皮至地面深度,不得小于0.7m;当位于行车道或耕地下时,应适当加深,且不宜小1.0m。

直埋敷设于冻土地区时,宜埋入冻土层以下,当无法深埋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。当无法深埋时可埋设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,也可采取其他防止电缆受到损伤的措施。直埋敷设的电缆,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电缆与电缆、管道、道路、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,应符合表5.3.5的规定 表 电缆与电缆、构筑物等之间的容许最小距离(m)注:1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.25m;2 用隔板分隔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0.1m;3 特殊情况时,减小值不得小于50% 直埋敷设的电缆与铁路、公路或街道交叉时,应穿于保护管,保护范围应超出路基、街道路面两边以及排水沟边0.5m以上。直埋敷设的电缆引入构筑物,在贯穿墙孔处应设置保护管,管口应实施阻水堵塞。直埋敷设电缆的接头配置,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与邻近电缆的净距,不得小于0.25m。2 并列电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,间距应均匀,且不宜小于0.25m。直埋敷设电缆的接头位置宜靠近所测得的排水沟,并应设明显的方位标志 3 城镇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时,不应小于0.3m。